麒麟科创园学校青年新秀教师培养方案
来源:| 作者:管理员|发布时间:2025/2/10 8:41:49 |32次浏览
麒麟科创园学校青年新秀教师培养方案
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教师培养的力度,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,以“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,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”为培养目标,遵循青年教师成长的规律,采取全方位、多途径的培养措施,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青年教师队伍,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。制定麒麟科创园学校青年新秀教师的培养方案,具体如下:
一、培养目标:
1.建设一支真才实学,德才兼备的青年教师队伍。
2.督促学校青年教师向高层次发展,如市、区级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,并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带头、示范作用。
二、培养方式:
1.人员确定:
学校青年新秀教师:工作3年以内(含3年)的年轻教师中选择并培养。
2.工作职责:
(1)遵循教育规律,实施素质教育;爱岗敬业,教书育人,勇于创新,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。
(2)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,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动态,自觉更新教育观念,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,努力形成个人风格,成为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带头人。
(3)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;承担示范课、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(4)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任务,开展教改和课题研究,善于总结经验,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。
(5)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,承担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的工作,积极参加各类教育科学研究活动。
三、培养措施及管理办法:
1.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。加强教师的政治学习与师德教育,教育并督促教师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。鼓励教师爱岗敬业、勤奋工作、乐于奉献,形成过硬的思想作风和师德修养。要创造条件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,安排他们班主任、辅导员或行政管理工作,以提高组织、管理能力,增长才干。
2.加强校本培训学习。学校是青年教师培养的主阵地。校本培训具有针对性强、实效性高、受训面大等特点。因此,校本研修是青年教师培养的主要形式。充分利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,按照“研培结合,以研促培”的工作思路,通过举办讲座,上研究课、观摩课,开展竞赛活动、专题活动及常规教研活动,采取“实践反思”、“同伴互助”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培训工作。
3.在分配教学任务、承担科研课题、安排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方面,应优先考虑重点培养对象,为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,给他们压担子,提要求。
4.结对带徒,促进成长。为了加快学校培养青年教师的力度,进一步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,我校选派思想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与新参加工作的教师结对,指导他们的教育教学工作,开展听课学习、观摩研讨、反思总结等教学活动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,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。
5.在培养过程中,应注意物色、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教师,并根据他们的实际水平和能力,及时提升相应教师职称或提拔到合适的处室岗位上来,以适应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需要。
6.学校在青年教师的培养期间,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、学习活动,积极鼓励他们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。青年教师进行进修、学习、科研等活动的经费由学校支付,学历进修的费用按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外,学校还给予一定的补贴。
7.学校定期召开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,并对做出较大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表彰。
江宁区麒麟科创园学校
2025年2月
附:江宁区麒麟科创园学校青年新秀教师考核细则
江宁区麒麟科创园学校青年新秀教师考核细则
姓名: 任教学科: 任教班级: 时间:
项 目 | 评 分 细 则 | 分值 | 自评 | 部门考核 | |
师德表现 20 | 1.遵守师德规范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 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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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勤情况 10 | 1.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。 2.参加青年教师会议或活动,迟到早退1次扣1分,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。 (本项可负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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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 务 成 绩 30 | 1.做好教学“五认真”,精心上好每节课。(以教务处考核检查为准) 五认真检查得到优秀等级一次,额外加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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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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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。少一节扣1分。(扣完为止) 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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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 我 发 展 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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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(赛课)片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6、4、2分;区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8、6、4分;市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10、8、6分。(同项赛事取最高)
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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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论文、案例获奖(发表)。区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6、4、2分;市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8、6、4分。省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10、8、6分。 论文发表视为同级别一等奖。(同篇文章取最高)
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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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认真完成个人和学校的课题研究工作。当年有区级个人课题立项(结题)得5分;有市级个人课题立项(结题)得10分。参与学校的集体课题结题,提供相关证明资料,可加5分。
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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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 | 自评: | 校评: | |||
注:时间范围:2024年12月1日——2025年11月29日
“业务成绩”和“自我发展”两项需要提供证明材料(相关截图或证书照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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