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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督学11月主要工作要点(2017年11月)

来源:| 作者:邵惠敏|发布时间:2018/10/15 9:25:06 |2152次浏览

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份主要工作要点

 

一、主要工作

1.“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”专项督导;

2.“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”专项督导;

3.撰写月督导报告一份;

二、工作要求

1.认真做好进校督导前的各项准备,学习省、市“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”和“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”相关内容与要求,进入“区报告督学暨评估群”QQ群,与学校负责挂牌督导的报告督学取得联系,确定到校(园)督导的时间及工作要求。

2.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”情况,重点关注招生政策均衡分班落

实情况,完成《南京市中小学规范办学有关情况统计表》填写。

3.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”情况,关注:

1)落实幼儿教育准入机制(持证办学);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(卫生保健;安全风险防控);

2)优化办园质量检测机制(保教队伍;课程设置;教育管理);构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(计划考评;宣传教育;幼儿园、社会和家庭互动机制);

3)积极构建舆情监测处理机制(舆情应对)。

完成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报告》填写。

4.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、图片等记录,填写好《责任督学工作手册》,及时向学校、幼儿园反馈,肯定学校亮点,指出问题与不足,提出整改意见。学校认真填写《江宁责任区学校问题反馈通知单》。

三、撰写月督导报告

各责任督学11月底前撰写好《11月督导报告》,以电子稿的形式发至邮箱:jnddslcy@163.com。

 

 

 

 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