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开始啦
——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申请
来源:| 作者:麒麟科创园学校|发布时间:2020/9/1 16:26:33 |1026次浏览
尊敬的家长:
为了贯彻和落实省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确保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顺利实施,实做好2020-2021学年学生资助工作,现对我校资助的实施方案公布方案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■孤儿 ■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■农村低收入纯家户家庭子女
■残疾学生 ■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■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 ■少数民族家庭困难学生 ■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
■其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
二、资助标准
1、免除家庭经济因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费。
2、实行生活补助,补助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两档;
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,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孤儿补助标准为:小学每人每学期1125元,初中每人每学期1500元。
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:小学每人每学期750元,初中每人每学期1000元。
三、流程
凡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的学生监护人须带户口本、户主身份证、学生照片、学生交通银行卡、证明材料(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,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《享受低保待遇证明》;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,提供区农委或农工办出具的《低收入纯农户证明》;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区级或以上工会发放的《特困职工证》;孤残学生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《儿童福利证》学生本人《残疾证》;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、警察子女须持相关证明;低保边缘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《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》;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持街道(含)以上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)以上原件到5-513办理。咨询电话025-86191873。
本学年的第二学期只须核对银行卡信息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)办理学生资助申请。
四、资助金发放程序
监护人申请(见附件)-学校评审-上级审批-发放(一般为每学期期未)
附件1
麒麟科创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
本 人 情 况 | 姓 名 |
| 性 别 |
| 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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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 |
| 入 学 时 间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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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与否 |
| 身高 |
| 体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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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庭 经 济 情 况 | 家 庭 月 总 收 入 |
| 人均月 收 入 |
| 收入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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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庭 住 址 |
| 邮 政 编 码 |
| 家 庭 人 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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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庭 成 员 情 况 | 姓名 | 年龄 | 与本人关系 | 工作或学习单位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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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请 生 活 补 助 经 费 理 由 |
申请人签字: 法定监护人: | ||||||||||
学 校 审 核 意 见 |
拟同意全年补助金额为: 元。
学校负责人: 学校公章: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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